作者:同花顺等 | 发布时间:2025-01-07 | 游览:208
一、中恒电气09:34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数据中心+字节+电源系统+液冷超充
1、24年12月23日互动:为字节跳动租用的部分第三方数据中心提供电源产品及配电设备。 2、公司致力于为数据中心、新能源车充换电、通信/电力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电气设备,为能源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新能源开发利用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3、公司将站用交流电源系统、直流操作电源系统、逆变电源系统/UPS、通信电源系统进行统一设计、监控生产、调试、服务,形成智能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同时通过一体化监控模块将站用电源各子系统通信网络化,建立智能电源软件平台。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06%,主要系数据中心电源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84%。 4、24年9月5日业绩说明会: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充电桩设备主流厂家之一,产品端公司面向车端高压平台发展趋势继续重点发展超充产品,同时加强高效、高功率模块及液冷充电桩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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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证券代码:002364)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3日、2025 年1月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预计将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进 行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如经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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